2011年10月21日上午,在被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历时四个小时将一起腾出房屋的案件执结。
申请人冯荣系被执行人王爱军的姨妈。2000年,王爱军入住冯荣在其单位的集资房屋至今。2001年11月7日,因冯荣所在单位实行房改,冯荣向单位交纳了27990元的购房款后,办理了房产权证。后因双方发生矛盾,冯荣要求王爱军腾出房屋,王爱军拒不腾出。2009年9月7日,冯荣诉至法院,要求王爱军腾房。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判令王爱军腾出所占房屋、归还冯荣。
判决生效后,王爱军没有履行。冯荣于2010年6月19日向辉县市法院申请执行,我院于同年6月28日向被执行人王爱军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王爱军限期腾出房屋交还申请人,但是,到期后王爱军仍然拒绝履行。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系很近的亲属关系,执行局并未急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设想通过多方面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和解履行,以避免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但由于双方情绪十分对立,尽管执行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案件仍然未能取得丝毫的进展。这期间,因申请人迟迟得不到房屋,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十分不满,到处上访告状。虽然执行人员进行了多次苦口婆心的规劝,希望他们能够理解法院的一片苦心,但申请人并未领情,只是一味的上访,以对执行人员施压,意图尽快了结。2010年10月26日,执行局邀请了辉县市的十三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亲友数十人,在法院召开执行听证会,对案件的和解作进一步的努力。到会的代表、委员、陪审员分别从情、理、法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对双方进行了规劝,希望双方能够从亲情出发,和解解决本案。双方的亲友也各自谈了自己的看法。但是,会后被执行人王爱军仍然无动于衷。无奈之下,2011年1月31日上午5时,法院对王爱军依法拘留十五天,希望借此能够促使其认识自己的错误,推动案件的进展。拘留期间,执行人员在同王爱军及其家属的谈话中了解到,王爱军已认识到自己的部分错误,希望趁着春节期间亲戚走动的机会缓和一下同姨母的关系,协商解决该案。考虑到当时已是腊月二十八,春节临近,这确实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法院于当日下午将王爱军予以提前解除拘留。可是,事情并未朝人们预想的方向发展,春节过后,虽经执行人员努力,王爱军仍然拒绝履行。
鉴于被执行人王爱军多次反复、拒绝履行,执行局决定强制执行,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双方到场进行物品的交接。2011年6月9日九时,执行局全体干警与被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居委会成员一起到达王爱军的家中,但王爱军家门紧锁,虽经两个多小时的电话联系,王爱军拒不到场,因物品无法交接,致使该次行动无果而终。自此之后,王爱军同执行人员玩起来捉迷藏的游戏,执行人员多次到其住地查找,再也未发现她的踪迹,经向邻居了解得知,自上次执行后,王爱军再也未在该房居住过,王爱军失踪了。但执行人员并未气馁,一方面顶着巨大的信访压力,一方面设法耐心寻找王爱军的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2011年10月15日下午二时,办案人员接到知情人的举报,王爱军在辉县市华艺小区内有一套住宅,并且见到王爱军在往华艺小区的方向去。得到这一消息后,办案人员当即向张秀金局长作了汇报,张局长随即指示执行一庭庭长裴峰带领四名干警赶往华艺小区,准备对王爱军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到达现场后,执行人员发现王爱军的住宅有两道防盗门,因为不能确认王爱军是否在家,为了不惊动被执行人,以免给工作造成被动,执行人员决定蹲点守候。下午六点钟,守候了将近四个小时的执行人员终于等到了出门办事的王爱军,执行人员当即上前对其宣布了拘留决定,对其戴上了手铐。面对这种情景,王爱军一时未能回过味来,她做梦也未想到执行人员会在大礼拜天到家找她,一脸的愕然。但当她明白过来后,即开始撒泼,坐在地上不走,执行人员强行将其抬上了警车驶向了拘留所。
王爱军被拘留的第二天,执行局张秀金局长与办案人员一起到拘留所提审了王爱军,再次与其交谈,希望她能正视现实,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但仍然遭到了拒绝。
2011年10月21日上午,执行局再次组织全体干警决定对该案第二次强制执行,。由于强制腾出房屋案件的特殊性,需要被执行方人员到场接收被搬出的财产,因此,行动之前,张局长安排执行一庭庭长裴峰带领四名干警先行赶到拘留所,准备将王爱军带到执行现场,但当王爱军得知后,躺在地上拒不上车,执行人员再次将她抬上了警车。在法院大院,在张局长进行执行活动部署时,被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再次利用战前的空隙与王爱军谈心,但王爱军闭目躺在车上,对代表、委员们的规劝置之不理。上午九时三十分,主管执行的副院长李保良、执行局长张秀金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与被邀的三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带着被执行人王爱军来到了她的家中。在规劝开门无效的情况下,张局长命令执行人员强行打开了门锁,并对屋内王爱军的物品进行强制搬迁。下午一时,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王爱军的全部物品搬离完毕,送到了华艺小区王爱军所住房子的楼下,执行人员再次将躺在车上的王爱军抬下,将其放在地上的沙发上,在对其宣布当场释放后,对其被搬出物品进行了强制交接。至此,整个强制执行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