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业务技能,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5月26日下午,辉县市人民法院举办“法苑学堂”第四讲,特邀中国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李欢以《股东失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为题作专题授课。学堂由辉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新恒主持。院党组成员、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授课。
李欢老师围绕股东失权制度展开讲授,以股东失权的制度背景、制度内涵与构造机理、股东失权制度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等五个方面入手,阐释其内涵、程序与法理,对比股东除名的差异,指出实践风险,同时结合司法解释,解读失权损害赔偿、股权处置、董事责任、异议诉讼时效等适用要点。
整场授课,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紧贴实际,既有实例论证,又有解读分析,对提高法官办案能力和办案质效有很大帮助。
通过法学专家现场授课、答疑解惑,让法院干警学习前沿司法理论,有针对性地解决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这是学堂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下一步,辉县法院将继续通过专家授课、课题研究、案例研讨等形式,搭建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融合平台,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反哺理论,不断更新干警的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能,让司法工作紧跟时代步伐,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