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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法院带案走访被执行人家庭力破执行难题

  发布时间:2011-08-31 16:26:12



    在全国开展的反执行规避活动中,辉县市法院积极主动行动,开展迅速,方法多样,力求解决执行难题。2011年8月31日,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秀金带案到被执行人家里进行信访案件调研,寻求案件执行的突破点。

    2008年袁会宾和袁保和发生纠纷,致袁保和轻伤,法院判决赔偿袁保和三万四千余元,袁会宾被判拘役六个月。因袁会宾刚刚成年,没有经济来源,从看守所出来后下落不明,致使该案申请人经常上访。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秀金和执行一庭庭长裴峰、综合庭庭长魏新涛等人先来到袁会宾家里,和其母亲讲解了案件的执行情况,督促袁会宾的家里想尽一切办法,早日将该案执行到底。袁会宾母亲答应尽量想法联系上袁会宾,一起商量解决办法,尽快赔偿申请人。

    张秀金局长一行又先后来到被执行人李和玉、张兵云的家里,先后和李和玉的妻子、张兵云的母亲进行座谈。2003年12月张兵云驾驶李和玉的农用运输车将曹永杰撞死,2005年法院判决张兵云有期徒刑三年半,判决张兵云、李和玉连带赔偿曹永杰家属77600元,肇事车经拍卖得款16000元已经支付申请人。后张兵云、李和玉二人均长期在外打工,整天东躲西藏,逃避执行。经法院多次查找,始终未发现二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致使该案长期未能执结,申请人向省高院进行网评信访。张局长一行耐心和李和玉的妻子、张兵云的母亲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尽快拿出解决案件的办法,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经做思想工作后,李和玉的妻子、张兵云的母亲均表示应该赔偿申请人,逃避不是办法,想法联系二被执行人,尽快把时了结。

    经过调研,辉县市法院下一步将全盘摸查所有未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得到实现。

责任编辑:白雪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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