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孟庄法庭审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明确厘清业主装修权责与物业公司维权边界,为小区装修乱象治理提供清晰指引。
张某购置某小区一套房屋后,依规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及装修协议,签署业主承诺书,承诺绝不拆改建筑承重结构、二次构造柱,并足额缴纳物业费、装修保证金后正式进场装修。装修期间,张某拆除屋内多处二次构造柱、砌块墙,还改动了阳台窗户原有尺寸。物业公司发现后,以破坏房屋结构为由首次关停房屋水电,双方协商后水电短暂恢复,但张某并未停止违规施工。2025年5月,街道办联合住建部门现场核查后出具隐患整改函,物业公司据此再次停水停电,直至张某起诉时仍未恢复。
因装修全面停滞,房屋无法正常入住,张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恢复水电、赔礼道歉、赔偿租房损失共计两万余元。
案件审理中,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张某拆除的墙体、构造柱并非建筑承重结构,拆除行为不会影响楼栋整体安全。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虽未破坏承重结构,但其拆改二次构造柱、墙体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及个人书面承诺,属于违规违约行为。同时,物业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处置纠纷,超出合法维权范畴。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物业公司三日内为案涉房屋恢复供水供电,同时驳回了张某要求赔偿租房损失、赔礼道歉的诉求。
法官提醒
物业公司无权以停水停电方式惩戒业主,面对业主违规装修,可通过劝阻、上报主管部门、司法诉讼等合法途径处理。对业主而言,装修并非随心所欲。二次构造柱虽不直接承重,但关乎楼宇抗震性能,事关全体业主公共利益。装修拆改需严守协议约定和建筑规范,提前报备审批,切勿擅自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