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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站里打主意 被判拘役又罚金

  发布时间:2011-11-29 09:37:28


   一个小偷竟瞄上了垃圾处理站,将里面能运走的值钱物品是“照单全收”。日前,被辉县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被告人马某从2010年6月至9月期间,多次到辉县市某镇一垃圾处理站内,从该垃圾处理站的机器上盗走铁方墩、液压管、滑轮、铁支架、污水井盖等物品,价值1205元。案发后,被盗物品已追退失主。

   法院认为,马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白雪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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