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高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新乡市中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实施方案,辉县市法院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推进第三次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行动。
11月29日,该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进行再强调再部署,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珏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业务庭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以保护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为主旨,以积极主动的心态,精心组织,切实抓出成效。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督查,严格工作责任,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活动组织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活动氛围。通过各类新闻和信息媒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发现、宣传在活动中的好典型、好案例、好做法,引导活动健康顺利进行。四是要做到统筹兼顾,从源头上预防。要深入农村、企业、社区,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农民工的司法需求,尽可能预防和提前化解涉企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确保这一活动的顺利开展,该院制定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农民工这一社会弱势群体保驾护航。
一是开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诉讼通道。积极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做法,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先立案审理,在当事人起诉后即刻办妥立案手续。畅通立案渠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简化立案审查程序。充分运用简易程序,迅速解决纠纷,减轻农民工的诉累。
二是切实加强诉讼指导。认真接待来访农民工,耐心解答咨询,及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主动行使法官释明权,加强举证指导,对农民工自行取证有难度而申请法院取证的,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农民工,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三是加强诉讼调解。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解力度,积极发挥劳动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组织善于做调解工作的优势,用调解作为审理农民工讨薪案件的首选方式,最大限度地促使农民工讨薪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四是加大案件执行力度。该院执行局选派得力干警专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强化执行措施。
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法律援助机关的沟通协调,做好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保障救助渠道的畅通。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