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本应守望相助、和睦共处,是最亲近的生活缘分。但在日常生活中,一处小小的空调机位,却常常成为邻里矛盾的导火索,让和睦邻里关系陷入僵局。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赵固法庭就审结了一起因空调外机机位占用引发的邻里相邻权纠纷,依法厘清权责边界,守护群众安居权益。
基本案情
周某与张某是同一单元上下楼邻居,周某居住三楼东户,张某居住二楼东户。根据房屋原始规划设计,三楼住户的空调外机专属安装机位,位于二楼房屋飘窗顶板位置。但张某先行占用该机位安装了自家空调外机,导致周某无合适位置安装空调。双方多次私下沟通、反复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空调无法安装使用,日常居住备受影响,周某无奈将邻居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移除占用机位的空调外机。
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提起反诉。他辩称,案涉机位位于自家主卧飘窗上方,属于个人专属使用区域,且周某在此安装空调会产生噪音,干扰自家日常休息,据此要求法院判令周某不得使用该机位、移除相关设备。
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秉持法理、情理兼顾原则,详细核查案涉楼栋原始规划设计文件、房屋建设图纸等关键证据,精准厘清争议焦点。经查,案涉空调机位是建筑规划预设的三楼住户专属安装区域,归周某合理合法使用。张某无任何合法依据擅自占用专属机位,阻碍周某正常安装、使用空调,已构成民事侵权,应当承担拆除移除的法律责任。
针对张某提出的噪音扰民抗辩理由,法官依法予以驳回。案涉飘窗顶板属于楼栋外墙,归全体业主共有,并非张某专有区域。邻里相处应当遵循《民法典》规定的有利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对于邻居合法合规使用不动产产生的轻微生活影响,相邻业主负有合理容忍义务。张某先行侵占机位在先,又以噪音问题抗辩掩饰自身侵权行为,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张某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移走案涉飘窗顶板上的空调外机及附属物品,同时驳回张某全部反诉请求。
法官提醒
安居方能乐业,邻里和谐是美好生活的基础。相邻权的行使有边界、有尺度,小区预设的专属设备机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合理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违规侵占。
邻里相处贵在包容体谅、换位思考,面对生活琐事纠纷,应当理性沟通、友好协商。切勿因小矛盾激化邻里矛盾,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厘清权责、化解纠纷,共同营造文明和睦、和谐有序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