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原则,及时公开执行工作动态、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辉县市人民法院现开设“执行进行时”专栏,常态化展示执行工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周(2026.8.27—2026.9.2),辉县法院执行局共执行到位案款6526052元,查封车辆34辆,传唤被执行人45人,司法拘留11人,结案112件,其中执行完毕案件29件,达成和解终结案件31件。
辉执典型案例
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恶意规避执行被司法拘留
8月27日,辉县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成功执结一起劳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对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张某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受雇于张某某务工,外出就餐期间意外受伤。经法院审理,生效判决判令张某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张某某心存侥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张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刻意规避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迟迟无法兑现。
执行干警将该案列为集中执行重点案件,经精准研判,将张某某传唤至法院。执行干警向其释法明理,宣讲拒不履行、拒不申报财产的法律后果,劝导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张某某法律意识淡薄,既不履行赔偿义务,也不如实申报财产,仍然消极对抗执行。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局依法对张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下一步,辉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坚持零容忍,全力将群众“纸上权益”转化为实际权益,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执行心语
辉县法院始终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用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努力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如果您的案件正在执行,请您放心,也请多一点耐心。执行不易,请您多一分理解,也希望所有被执行人都能及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