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党建工作,带动了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第三党支部被新乡市政法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两名干警被省、新乡市政法委授予优秀党员干警,一名干警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是完善党建制度,夯实队伍基石。该院党组把党员队伍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抓手,制定了《党组学习制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议事规则》、《支部学习制度》、等制度,坚持党组、支部月学习季生活会惯例,把支部建在庭上, 11名党组成员每人联系一个支部,推动了支部工作。投资40余万元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党员远程教育室、党员廉政文化教育室、党建图书阅览室、党员文体活动室等,为各类活动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在办公楼、审判庭内悬挂了100余幅党建文化格言,形成了浓厚的党建文化氛围。
二是树立典型引路,带动整体建设。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张荣锁、全国道德模范裴春亮作报告,用当地的全国党建典型对干警进行教育。挖掘本院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了该院原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共产党员郭修江同志身患癌症坚持工作、累倒在执行一线的先进事迹,还先后树立了王春明、李卫红、翟同造等一批先进典型,利用身边典型教育和激励干警。几年来,该院每年都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让本院先进集体和个人给全院干警作报告。通过宣传学习先进典型,带动了队伍整体建设。
三是开展丰富活动,寓教育于无形之中。该院制定了党建活动规划,把教育置入日常的活动中。开展了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办案标兵、助人为乐标兵评比活动;组织开展了三八女法官座谈、五四青年法官登山、七一党的生日集体宣誓和唱红歌、八一专业军人法官座谈、秋季全院运动会、春节联欢会等形式丰富的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到革命圣地、革命老区去参观学习,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干警到监狱接受干部犯罪警示教育;邀请市领导来法院作辉县经济发展形势报告,增强全院干警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和积极性。该院还把帮扶济困作为党建活动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五年来党员干部累计向灾区、困难学生、群众以及困难干警等捐款达13万元。
四是严格考核,大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该院把党建工作列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形成了党组书记身体力行常想常抓,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制度化,支部抓党建工作岗位化的格局,使党组织成为审判工作的坚强堡垒,让全体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去年共审结案件6000余件,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67%,化解了大批社会矛盾;在制度创新上,实施了案件交叉回访制度,每季度对审结案件交叉回访一次,增强了动态管理;成立了重点案件评查组,对六类重点案件实行自评,总结审判经验;为方便监督,建立了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手机短信互动平台,互通信息;在公正廉洁执法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违反禁令的一律调离审判工作岗位。该院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被新乡市政法委评为先进。
五是确立目标统领,明确奋斗方向。该院党组通过制定和不断调整奋斗目标,引领干警确立工作标准和正确方向,凝聚干警的工作信心和工作斗志。该院先后提出了“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争创全省法院系统楷模”、“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争创全国模范法院”的奋斗目标,2010年以来,该院新一届党组又提出了“两个保持(保持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模范法院)、两个争创(争创全国党建工作先进、争创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在正确的奋斗目标统领下和激励下,全院干警集体荣誉感不断增强,队伍整体的凝聚力以及整体司法能力和水平达到了很大提高,各项审判工作和法院的各项建设得到全面的发展。2003年以来,该院荣立集体二等功3次、集体一等功1次,两度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荣获“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法院整体工作在新乡市法院系统排名首位,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