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原则,及时公开执行工作动态、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辉县市人民法院现开设“执行进行时”专栏,常态化展示执行工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0月15日至10月21日,辉县法院执行局共执行到位案款238658.35元,查封车辆30辆,传唤被执行人48人,司法拘留9人,结案84件,其中执行完毕案件11件,达成和解终结案件21件。
近日,辉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邻里侵权纠纷案件,多年悬而未决的案子顺利办结,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终于拿到了赔偿款。
王某某与李某某系邻居。一次王某某外出散步时,被李某某的儿子骑车撞倒受伤,随即入院治疗。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赔偿王某某五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对赔偿金额不认同,迟迟不肯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王某某向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对李某某名下财产开展线上线下查控,但始终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没有就此搁置,坚持常态化线索摸排。在一次排查中,一个关键信息浮出水面:李某某在外地法院作为另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享有待领取的执行回款。发现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对接外地法院,依法冻结扣留该笔属于李某某的到期权益。随后,外地法院按程序将该笔款项划转至辉县法院一案一账户。
款项被扣之后,李某某提出异议,认为法院无权扣留属于自己的执行案款。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该笔债权属于李某某的合法财产收益,依法可以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最终,该笔赔偿款成功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王某某,这起搁置许久的执行案件圆满办结。下一步,辉县市法院将持续深挖财产线索,灵活运用到期债权执行等方式,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把“纸上判决”变成群众手中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