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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法院积极开展 “廉政文化发展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2-03-16 16:11:35


为在全院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促进廉洁执法,辉县法院决定在全院开展“廉政文化发展年”活动。

一是完善廉政教育室警示教育阵地。设立廉政书架,添购一批廉政书籍和廉政文化电教片、先进人物事迹光碟,通过文体、阅读活动,促使干警在耳儒目染中尊廉思廉。开展“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庭审活动”、“规范与律师关系”、“算好廉政帐”等专题教育,对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隐患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尽快纠正。在辉县市法院网和内部局域网开设法苑清风、廉政风范、警钟长鸣等廉洁文化栏目,开设廉政网页、微博等,积极传播廉洁文化。

二是突出廉政文化示范标兵作用。开展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和示范标兵”活动,并对开展“廉政文化发展年”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部门和个人,创作的廉政短片、楹联、优秀文艺作品等予以奖励。通过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方式鼓励干警在保持清正廉洁上争先创优。

三是加强廉政文化长廊建设。利用办公楼走廊墙面、楼梯间、电梯间等处建成我院的廉政文化走廊,注入警示性、启发性、艺术性的内容,引领干警以“公仆”和“执法者”的双重身份,投身审判执行工作。

四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中政委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价值观教育活动,将廉洁文化融入全院文化建设,开展从政道德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和全院干警在廉洁文化熏陶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五是把廉洁文化建设同家庭美德教育相结合,认真开展家庭助廉活动,通过给干警家庭发放“家庭助廉公开信”、向干警家属发廉政教育书籍等方式,提醒干警家属配合法院教育帮助自己的配偶,把好自家门户,共同筑牢家庭廉洁防线。

责任编辑:马丽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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