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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法院三项机制让百姓感受司法温暖

  发布时间:2012-04-10 11:16:02


    辉县市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科学理念,采取三项措施使他们沐浴法治阳光的温暖,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健全便民服务机制,方便群众诉讼。投资近百万元,完成了诉讼服务大厅改造,实行立案导诉、风险提示、指导举证等“一站式”服务,为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纠纷提供舒适的诉讼环境。实行立案庭立案和基层法庭代为立案的“立案双轨制”,符合立案手续的一次性办妥立案手续,方便了群众打官司。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贴近群众就地办案,减轻了当事人负担。实行假日法庭制度,利用星期天、节假日接待当事人、送达文书、组织调解和开庭审理,为因工作日正常工作而无法参加诉讼的群众提供了便利。

    二是落实审判公开机制,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接受群众监督。坚持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平。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判外,案件全部公开审判,允许公民自由旁听。实行了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公众开放日制度,符合上网条件的3221份裁判文书全部公开上网,上网率为100%;对群众关注、案情重大有较大影响的145件案件进行了庭审网络视频直播;260余人次参观了法院审判和办公场所。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会委《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5369件;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团参与审判活动,在全市建立了8万余人的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案件审判235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建立司法救助机制,解决群众诉讼困难。我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2007年以来五年间共为184件337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用68.89万元,为103案157名特困刑事案件被害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申请人及生活特别困难的信访人发放救助资金251.6万元,为参加开庭、听证的特困当事人提供免费就餐,让群众感受到党和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白雪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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