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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法院“四个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2-03-28 10:49:46


    近年来,辉县法院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指导方针,采取“四个强化”措施,取得了队伍建设和工作业绩“双丰收”。

    一是强化组织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每年年初的第一个全院干警大会与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同部署、同安排,院长与各主管院长,主管院长与各庭室负责同志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做好干警重大节日前的廉政教育,每年春节前院长向全院干警进行廉政谈话,春节后进行一周的廉政纪律作风集中教育,“五一”、中秋、国庆和春节前向全院干警发送廉政警示信息,明确要求全院干警做到“三管住”: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自觉顶住压力,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确保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要人员的节点控制,近年来先后出台了《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管理办法》、《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审计、评估、拍卖工作实施办法》和《执行款物收缴发放管理办法》等15余项廉政制度,并将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制成卡片,人手一册。加大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查究力度,保持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零容忍”。同时从关心爱护干警的角度出发,对干警的轻微违纪行为和一般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对于受到当事人不实指控的干警澄清事实,使其打消顾虑。

    三是强化公开监督措施,规范司法权力行使。该院不断创新立案、信访接待、审判、执行等方面的公开制度、方法,把司法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和廉洁。扎实推行立案公开、流程管理公开、案件旁听公开、裁判内容公开、判后释明公开、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公开等方式,实行了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公众开放日制度。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团参加案件审理工作,聘请29名廉政监督员视察指导法院工作,要求每个审判业务庭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群众关注案件的庭审不少于2次等。  

    四是强化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该院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格言和古今中外反腐败的名言警句、警示图案制作成230余幅图文并茂的警示牌匾,悬挂在审判法庭、办公楼每层走廊、电梯内以及楼道转弯处的醒目位置,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了二十四名廉吏事迹宣传专栏,每个干警办公桌上放置廉政警示卡,设立了廉政教育室、荣誉室,陈列廉政楹联、书法作品和历年来该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光荣事迹,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干警随时随地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潜移默化中提升干警思想境界和品德修养,从而增强全院干警的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和忠诚履职意识。

责任编辑:白雪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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