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辉县法院快速为21名农民工追讨工资44595元

  发布时间:2012-01-06 17:28:56


2011年12月30日,家住辉县市常北村的郭树英,常村镇常东村的施全海,以及附近村子一共21名村民来到辉县市法院孟庄法庭,他们一起来到法庭是想要起诉村镇古章村的郭某某。2011年郭某某在孟电搅拌站、胡桥乡时小庄、山西王莽岭承包工程时,郭树英、施全海等21名村民都先后为郭某某打过工。到2011年10月19日经过结算,郭某某共欠郭树英工资款2522元,欠施全海工资款2420元,郭某某为郭树英、施全海等21名村民出具了欠条。后21名村民多次向郭某某催要,但郭一直推拖未付。于是,21名村民相约来到法庭,想要法庭为自己追讨工资。法庭法官们看着21位村民焦急的眼神,立即通知郭某某到庭,经询问,郭某某是因为自己的工程款未结算,所以手头没有钱支付大家的工资。

元旦长假在即,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了不让大家再等待,假期里,法官们再次找到郭某某,经过大量做工作,郭某某终于认识到大家挣个辛苦钱都不容易,到年关了,钱再要不到手里,年也不能过好,不能因为自己的工程款结算不了就不付大家工资,最后,他表示,会想办法努力筹钱,尽快把工资款还上。

2012年1月6日,郭启良终于凑够了21名村民的工资款一共44595元,交到了孟庄法庭,由法庭分发给各位村民。

责任编辑:马丽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23629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