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法院强化刑事审判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为构建和谐辉县、推动平安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对案件进行科学分流,大量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制定了关于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细化了庭审程序规定。二是精心准备庭审提纲,快审快结复杂、疑难案件。针对复杂、疑难案件,要求合议庭成员在庭前必须仔细阅卷,理出庭审重点,撰写好周密的庭审提纲,分工负责,重点对有异议的问题组织调查、质辩,休庭后三日内予以合议,及时研究定案。三是加大附带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力度。坚持情、理、法相结合的原则,庭前即做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思想工作,有效减少了上访事件的发生,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调解率达到95%以上。四是加强队伍管理。建立了每月谈心交流制度,由主管副院长、庭长和每个干警触膝谈心,解决他们工作困难。同时制定了《刑事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刑事案件审判合议制度》、《刑事审判工作制度》、《裁判文书三校会签》等制度,加强了刑事审判工作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