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河南省辉县市白云寺“9•23”特大文物被盗案主要案犯之一的王某,在潜逃十余年后,被辉县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5千元。至此,“9•23”特大文物被盗案已有5名被告受到惩处。
河南省南召县村民王某在张某(已判刑)从媒体旅游宣传信息中捕捉到盗窃文物目标后,两人往返跋涉千里,到辉县市白云寺风景区摸查、踩点。2001年9月23日凌晨,王某、张某伙同李某、段某、张某某(均已判刑)等人来到辉县市,将白云寺风景区“普照大禅师”石塔上六层盗走。经鉴定,该佛塔为国家一级文物。
2002年,李某、段某分别被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6年,各处罚金1万元;2006年,张某、张某某被辉县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8年,各处罚金1万5千元、1万元。该案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潜逃,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2012年11月24日,王某被辉县市公安局擒获。
2013年6月5日,辉县市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