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一女子宋献枝因邻居在自家宅基地上盖房,与邻居产生纠纷。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为了报复邻居而指使他人作假证,干扰正常的司法活动,最终以妨害作证罪获刑。
2008年6月13日7时许,被告人宋献枝看到邻居冯征的妻子携人在本村自家宅基地上盖房,便与婆婆魏桂花前去阻止,双方发生争吵、打闹。冯征闻后赶来,用两个胳膊从她们中间拉架,魏桂花就顺势倒在地上。后魏桂花到医院治疗,被发现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遂报案。2008年7月7日,辉县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冯征故意伤害一案。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对冯征怀有怨恨的宋献枝,指使同村村民苏圆圆、焦方(二人均已判刑)到当地派出所作虚假证明,让二人称“看到冯征用手搧了魏桂花一下”或“捣了魏桂花一下”,致使冯征以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逮捕,后无罪释放。
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献枝在刑事诉讼中指使他人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故意陷害他人,致使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受到干扰,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8月13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处宋献枝有期徒刑十个月。(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