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一男子宋某与妻子荣某闹离婚,为在这场官司中占取优势,在双方离婚诉讼期间,宋某找朋友伪造11万元的欠债借条,虚构自己负债累累的假象。荣某欲对借条作司法鉴定时,宋某现出了原形。最终宋某因妨害民事诉讼被处以罚款500元,荣某也愤恨地离他而去。
宋某与荣某于三年前结婚,约两年前因感情破裂分居至今。2013年3月5日,荣某诉至辉县市人民法院要求与丈夫宋某离婚,婚生男孩由荣某抚养。宋某同意离婚,但不甘心于儿子由荣某抚养,想给妻子施加压力,迫使其主动让出抚养权。了解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的借款也会视作夫妻共同债务这一法律规定,宋某便找到三位朋友伪造了5张落款日期分别为2009年、2010年、2011年的借条,设下欠债11万元的陷阱。
看着5张崭新的 “欠条”,办案法官发现纸张有清晰的折痕和新鲜的墨色,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法官这很可能是一起诉讼欺诈。荣某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巨额外债,也难以置信地表示要申请作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宋某神色慌张地询问法官:“申请笔迹形成时间鉴定需要支付多少费用?由谁支付?”法官趁机故弄玄虚称大约数千元费用,谁弄虚作假由谁支付,并不失时机地解释提供虚假证据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法律威慑和强大的心理压力下,宋某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终于承认自己“一时糊涂,找朋友伪造了借条”。
11月10日,辉县市法院判决原告荣某与被告宋某离婚,婚生男孩由原告荣某抚养,被告宋某支付抚养费。宋某因妨害民事诉讼被处以500元罚款。提供虚假借条让宋某不仅失去了妻子也被罚了款,实在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