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犯罪?是不是未满十八周岁,犯了罪就不追究刑事责任?”12月11日,辉县市法院在该市高级中学宣讲法律知识,近千名学生聆听了宣讲。
为推进辉县市中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辉县市法院与该市综治办、团市委、教育局积极联合,在该市中学校园中开展以“法律道德、行在校园”为主题的法律道德讲堂活动。
“如我们审理的被告人左某抢劫一案。左某天天上网打游戏,一天他遇到一名小学生,想到自己上网刚好没钱了,就对被害人实施殴打,抢走200元钱,这名小学生马上报了案。最后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3000元,同学们,你们说值不值啊?”法官宣讲道。“不值!”在坐的学生们异口同声地大声回答。
在辉县市高级中学,辉县市法院宣讲员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作了题为《做守法文明学生,创平安和谐校园》的宣讲,通过发生在中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与学生开展互动,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解释宣传。“青少年犯罪常常让我们感到非常心痛,我们希望通过一些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让同学们真正的了解什么是犯罪,从而在现实生活中汲取他人的经验教训,远离犯罪的深渊。”宣讲团成员、辉县市法院少审庭法官孙居芳说。
此次法律道德讲堂活动深受师生欢迎。市高级中学一名聆听宣讲的教师表示,希望这种活动走进更多的学校,通过宣讲引导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增强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法治道德意识,从而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夯实社会的法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