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农民工喜领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3-12-17 09:40:57




    12月16日,辉县市占城镇北马营村民张某等8人喜领执行款11211元,至此,被告人卜某拖欠张某等八人工资款23816元一案执结完毕。这是辉县市法院开展“见证执行”暨全省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所执结的又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辉县市法院历来重视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弱势群体的保护,不断地开展对涉及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等弱势群体案件的集中执行活动。在执行中,穷尽执行措施,基本做到了受理一起,执结一起。今年以来,共执结农民工工资案件12件,为农民工兄弟追回血汗钱120余万元;执结涉及抚养费、赡养费、抚恤金案件31件。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26375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