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辉县法院着力推进审判管理理念、体制、机制、方式创新,依托网络信息化平台,全面提升审判管理水平,采取六项措施,有力促进审判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审判管理网络平台。为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全体干警配备了电脑,安装了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将该系统全部连接到7个人民法庭,邀请软件公司设计人员讲解法院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知识,使干警掌握了网上办案的流程和技能,为办案法官运用信息管理系统打好基础。
二是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体系。创新符合管理办法和考核指标,对结案均衡度、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调解案件履行到位率、发回改判率、实际执结率、平均办案周期和案访比等重点指标,分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调动了审执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做到“三个结合”,加强案件评查工作。坚持做到案件常规评查和重点案件评查相结合,个人自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督促干警纠偏与错案责任追究相结合,强化案件评查。实行了审委会定期评查发还改判案件等重点案件制度,每年春节后集中和平时定期对发还改判案件、涉诉信访案件、长期未结案件和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等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分析和总结案件中存在的证据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语言逻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干警业务理论知识和办案质量。对瑕疵案件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查。对于常规案件,该院规定所有卷宗须经审管办评查,并将评查情况录入局域网,总结当月案件质量情况和发现审判过程中的共性个性问题,及时纠正审判过程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
四是建立案件审判质效、审判流程管理和司法统计定期通报制度。结合绩效考核工作,该院每月对全院和各业务庭及每个办案人的案件质效指标进行考核通报,加强对案件立案、排期、开庭、审限延批、结案等节点的管控,去年编发审判管理情况通报12期。今年以来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和司法统计定期通报制度,编发审判质效和审判流程管理通报各2期,司法统计和案件信息通报各1期。审判管理通报同时梳理影响审判效果提升的突出问题,完善审判管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提出改进工件的措施。
五是建立完善审判管理工作制度,推动审判管理规范化。该院先后出台了《审限变更、案件报结管理规定》、《加强司法统计工作规定》、《加强案件归档、卷宗评查规定》等制度,今年又制定了《案件信息录入规则暂行规定》,对案件信息录入、主管院长、庭长的审批权限、审限管理、司法统计、案件归档、卷宗评查等作了具体规定,改变了以往因结案标准、时间节点不一而造成的审判流程、司法统计和绩效考核三项数据“打架”、影响领导科学决策的弊端,使各类案件的审限变更、案件报结手续以及各类数据更加规范和准确,为领导科学决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是党组高度重视,助推审判管理信息化进程。该院将审判管理信息化作为“一把手”工程加以推进,院长王珏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审判管理工作,亲自督促综合信息系统培训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并多次主持召开业务庭长会议,安排部署审判管理工作。主管领导每月听取分管业务部门审判管理情况汇报,分析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意见,使审判执行工作完成了从立案、随机分案、办案、结案审批、评查等工作的网上运行,从而实现了审判管理网络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