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下午,为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辉县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珏围绕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公信力为全院干警上党课。
王珏院长在党课上指出:为民、务实、清廉是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为民既是根本宗旨,又是工作任务;务实既是行为准则,又是工作态度;清廉既是基本要求,又是工作底线。他提出,人民法院要有担当精神,敢于保护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敢于为走投无路诉诸司法的群众撑腰,敢于为公民受损权利提供最后救济而不是推三阻四,这既是司法的基本功能,也是法院取信于民的关键。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诉讼中平等保护公民财产权、人身权,平等保护一切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保护不同性质经济主体的合法权利,实现城乡司法保护“一体化”。通过依法审判各类案件,充分保障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个案中的程序正义及实体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要做好为民,必须信守为民承诺。法院从事的是审理和执行案件的具体活动,案件处理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来不得半点形式主义。
他说,在人民群众眼里,法官是法律的代言人,是法院的化身,司法公信很大程度取决于法官形象,法官清廉是最基本和直观的形象判断标准。法官清廉要做到“不贪赃、不枉法”,只有自身廉洁的法官,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才能让当事人满意,让社会认可。
王珏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要从思想上重新提高一个认识,落实为民务实清廉,提升司法公信力,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将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解决作风问题、推动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