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辉县市的老人李某与老伴张某育有二子一女,子女们均在外打工。2013年底张某因患脑出血住院,且无力支付医药费,三子女不仅不去看望,还拒不支付医药费,双方关系破裂。5月5日,在辉县市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帮助下,两位留守老人顺利拿到了医药费,双方言和,重拾亲情。
李某今年65岁,与老伴张某一直靠种田维持生计,供养子女长大成家。分家后,两个儿子都不让两位老人与其同住,两位老人无奈在村里买了座破房居住。此后子女们便对老人的生活不管不问。2013年底张某因患脑出血住院,先后花去医疗费5万余元,两位老人无力支付医疗费,四处借钱也借不到。此间,三子女从未到医院看望护理老人。在老人要求子女出钱帮助看病时,子女们又都以没钱为由推脱,老人遂将子女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对两位留守老人无助、伤心的处境十分理解,马上通知老人的三个子女来应诉。三个子女十分不快,认为他们在外务工,自身经济条件也不好,无暇医治、护理老人。承办法官遂又来到老人所住的医院,面对面地向老人了解情况。在耐心倾听了双方的意见后,为了让双方重拾亲情,在短时间内将矛盾化解,承办法官与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以诚感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有针对性地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向老人的子女们讲明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赡养老人也不是单纯给钱,精神上的赡养也是十分重要的,建议他们多去医院看望和照料老人。三子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凑齐老人的医疗费,并商议好每月支付老人生活费,同时轮流到医院侍候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