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院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专项活动以来,辉县市法院将与其“农民工维权活动”同部署,同要求,采取多种措施、通多种渠道深入推进,积极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声势。
一是制作“农民工维权宣传月活动”和维护“三留守人员”权益活动宣传页,深入开展送法进工地、进厂矿、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巡回审判、下乡调研等各种机会进行宣传,向农民工及“三留守人员”讲解法律维权知识,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二是探索创新,全方位地为农民工和“三留守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方便农民工咨询,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受理、反馈工作,做到不拖延、不推诿。同时利用新浪、人民、新华、腾讯微博与网友互动,及时回复网友的问题,对办理不及时的,予以通报并扣除相应的绩效考核分值。
三是建立台帐,对新收和近期内已结的相关案件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别建立台帐,列明案件所处阶段、涉案人数、涉案金额、审限等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
四是对于涉及“三留守人员”家庭成员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如农村留守妇女的丈夫、留守儿童的父亲因外出务工,三留守作为其代理人讨要工资的案件,设立绿色通道,快速立案,优先审理,及时执行,尽快维护涉及“三留守人员”家庭人员的权益。
五是对农民工纠纷处理的范围不限于农民工讨薪或追索劳动报酬,对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相关纠纷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