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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法官安身立命的基石

  发布时间:2014-06-05 15:38:13


    古人云:“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法官,自古至今,都是公平正义的象征。无论是能昼审阳、夜断阴的包拯包青天,还是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贯彻走群众路线的人民法官马锡五,在他们身上都耸立着人格的丰碑,彰显着勤政廉洁、服务人民的宝贵品质!我参加法院工作近三十年,经历了风风雨雨,也体味到人间的是是非非,这让我深深感到“法官”二字的重要份量。法官不仅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理想和勤政廉洁的信念,更要做到自律和廉洁----只有自律,才能步履稳健;只有廉洁,才能笑的从容。

    综观历朝历代,兴亡得失,我们不难看出,官清则国兴,吏廉则政平;反之,官贪则国亡,吏暴则政乱,这都有前车之鉴。明末著名的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率领农民起义军铲除朝庭的腐败,除暴安良,取得了农民起义的辉煌胜利。然而,当他们建立了新生政权之后,农民的局限性使他们不可避免地重踏腐败的覆辙,骄奢淫逸,安于享乐,大顺王朝成为昙花一现的短命王朝。中国历代都有清官,不绝如缕,但却都没有逃脱掉“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宿命。“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历史进步是不可能仅靠几个英雄式的人物来推动,反腐倡廉也决不能仅依赖几个清官的“己身正”就能万事大吉,而必须将“廉荣贪耻”内化为一个时代的精神和文化,形成一种全社会的道德规范和自觉行为。

    具体到我们法院,就是要将“廉荣贪耻”的价值理念内化为每一位法官和干警“内心的法”,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升华,并由己及人,用自己的言行培养健康健全的社会人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法谚云:“绝对权力等于绝对腐败”,“权力必将导致权力的滥用”。在社会中,“潜规则”盛行,权力失去监督,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理有漏洞,就必然产生腐败;最令人担心的,也是我们最需要高度关切的是,由于思想教育乏力,“廉荣贪耻”还没有成为普遍的社会心理和价值观念,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仍然有一定市场,这一切社会不良风气无时无刻不在怂恿、纵容和扩展着腐败,近年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不可谓不多,身份不可谓不高,犯罪标的动辄几百万元、数千万元甚至以亿元计,真是触目惊心,让我们这等凡夫俗子唏嘘不已!

    作为法官,要具有正确的金钱观,人不可把金钱带入坟墓,但金钱却可以把人带进坟墓,古人说:“储水万担,用水一瓢;大厦千间,夜眠六尺;黄金万两,一日三餐”,现实生活中不能缺少钱,但钱为身外之物,不能作金钱的奴隶;作为法官,要具有正确的名利观,正确看待个人的升迁,“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可以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以用来为个人谋私利,权力可以造就人,也可以腐蚀人、害人。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该你得的,一分不少,不该要的,一个莫沾。纵观前朝后代,有几个贪官能善始善终,永享荣华,一旦东窗事发,赃款退赔,吃号饭,穿号衣,甚至上刑场。家不复存,友不来往,生不如死。因此,广大法官一定要切实做到“四清一心”:1、头脑要冷清。法院工作虽然辛苦,但党和政府在政治上给予了高度的信任,在经济上给予了较好的报酬。从而要求要增强法官职业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要保持头脑清醒。2、账要算得清。要算清违法违纪的政治成本账和经济成本账,眼前小利账和长远利益账,增强严格自律意识,切忌拣芝麻丢西瓜。3、眼睛要看清。各种物质生活的需求,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渠道,通过辛勤的努力和奋斗,一定能实现。在这个方面绝不能超近道,走捷径,因小失大。4、心中要悟清。非分之念不能有,贪财之手不能伸,歪门邪路不能走,权钱交易不能为。5、要深怀感恩之心。我们是人民群众的子弟,来源于人民,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时时处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贪群众一丝一帛。

    总之,广大法官一定要克服侥幸心理,严格遵照规章制度办事。当你端起酒杯刚要喝的那一刻,当你准备“伸手”的一瞬间,一定要想想白发苍苍、望眼欲穿盼儿归的父母,想想天真纯洁、活泼可爱惹人疼的孩子,想想其乐融融、共享天伦令人艳羡的幸福家庭,想想我们庄严神圣的国徽,想想党和政府的形象,想想人民的养育之恩。要始终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莫越线,越线必受罚!

责任编辑:赵静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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