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以来,辉县市法院开展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推进司法公开,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5月底,该院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旁听庭审、信访案件听证及监督执行等 14件66人次。
一是积极汇报,争取支持。及时向市人大、市政协汇报了关于代表委员集中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开展情况,在各乡镇人大主席、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会议上,向各乡镇人大主席、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汇报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争取了市人大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集中旁听庭审活动领导小组及后勤保障领导小组,分别主抓旁听庭审工作开展及有关后勤保障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工作由该院审管办和办公室具体负责联络协调,各业务庭积极选择案件组织庭审。
三是明确参加旁听案件的范围。规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的案件应当是依照法律规定公开开庭审理的普通程序案件,重点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有较大影响的新类型案件及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等。
四是提出具体目标任务。该院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后设有17个合议庭,规定各合议庭至少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5件以上。
五是制定具体办法,确保活动实效。制作了邀请函,规定各合议庭决定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的案件,提前向该院办公室和审管办报送邀请函和案情简介,并由办公室于开庭三日前将邀请函、案情简介报送到市人大和市政协相关部门,统一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旁听。审管办、办公室及各业务庭互相配合,开庭前要向代表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请代表委员就庭前准备、审判程序、审判作风、庭审驾驭能力、法官仪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庭审结束后组织代表、委员座谈,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六是做好接待保障工作。安排专门人员在审判法庭门口进行接待和引导,保证代表委员顺利参加案件旁听。对于代表委员因旁听案件误餐的,在机关食堂提供工作餐。
截至5月底,该院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旁听庭审、信访案件听证及监督执行等 14件66人次,其中参加案件庭审旁听9件37人次,参加信访案件听证3件 25人次,2名代表委员参与现场监督执行活动,2名代表委员参加了一起破产重整案件评审人会议。
近年来,该院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旁听、监督执行、参与听证、向代表委员发送手机信息、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关注案件等形方法,加强了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促进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