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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法院四项措施倾力为农村“三留守”人员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4-04-03 10:46:46


    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来,辉县市法院开展了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强化对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

    一是开辟了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侵害“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三留守”人员,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简化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安排就地、就近开庭审理,快速调解和裁决纠纷。二是对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案件,以庭审直播、巡回办案、就地宣判、人民陪审员参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等形式,依法快速处理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对涉及家庭暴力、赡养、抚养、监护、教育等类型案件,到纠纷发生地或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开庭,以案释法教育群众。三是把侵害“三留守”人员权益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严、从快严厉打击。四是强化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三留守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该院推选20名优秀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向学生宣讲法律知识,协助学校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该院法官结合法律六进、一村一法官等活动载体,深入到“三留守”人员工作、生活地点,提供法律帮助和生活困难资助,积极协调解决“三留守”人员的实际因难。

    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12件,其中民事案件4件,执行案件5件,刑事案件3件,目前已结案8件,有力维护了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吴京宇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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