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辉县市法院干警对案件当事人留守妇女张某进行了回访,受到了当事人和当地群众的好评。
当天,辉县市法院党组成员王春明带领原案件承办人对张某诉刘某提供劳动者报酬纠纷一案的原告张某进行了回访。为生活所迫,张某的丈夫长期在外地打工,张某本人也在居住地附近打工挣钱,刘某工程完工后,没有给张某支付劳动报酬。在多次向老板刘某讨要报酬未果后,张某将刘某起诉到了法院。
辉县市法院受理后,随即找到在长垣某工地的刘某进行了调解,经多方做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在回访中,辉县市法院的干警详细了解了张某的生活情况并进行了适当救助,受到了当地组织和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