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0日,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秀金正在办公,一位衣着朴素的老年人走了进来,张局长问来人有什么事,老人自我介绍说他叫冯延军,是一个私营小作坊的业主,以前在法院有执行案件,由许志峰同志办理,虽然案件尚未取得太大进展,但许法官确实下了功夫,他相信许法官,他昨天又申请了一起案件,还想让许法官办理。张局长问,你和许法官是熟人关系吗,老冯拍着胸脯说,我以人格保证,我和许法官只是在他接手了我的案件后才认识的,许法官尽心尽力地执行案件,将案件交到他手里,我放心。张局长对老冯相信法院、信任许法官表示感谢,答应他尽快将案件分给他信任的许法官办理。
6月16日,星期一,张局长刚上班,就遇到了守在法院门口的老冯,一见张局长,老冯就紧紧的握住了张局长的手,张局长说,案件已经按你的要求分给许志峰了,可以直接找许法官商谈案件的执行情况。老冯说:我还是来表示感谢的,星期五我就去找你,听说你出差了,今天我又专程来找你,一定要当面向你表示我的谢意。张局长一听有些糊涂,仅仅按照他的想法将案件分给许志峰办理,还用得着这样专程的表示感谢,未免有点太客气了吧。听老冯仔细一说,才知道案件6月11日分给许志峰办理, 6月13日即已执结。听完老冯的陈述后,张局长说: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群众的信任就是对我们执行工作最大的支持。
辉县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尽量满足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全心全意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许志峰这样的法官,只是这个群体中的一个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