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诉讼须准备的证据材料
作者:李守贵 发布时间:2014-06-23 20:40:32
离婚纠纷诉讼:婚姻关系证明;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
解除同居关系纠纷诉讼:双方同居关系的事实证据;生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出生的证明材料;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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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河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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