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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法庭必须遵守哪些纪律

  发布时间:2014-06-24 12:55:11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法庭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c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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