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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法院快审快结三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发布时间:2014-12-15 09:44:33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辉县市法院快审快结三起涉及农民工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从2014年11月11日立案受理到12月12日成功调结该案,前后仅用了一个月时间,当事人双方非常满意。

    三个案件的原告王合、王林和王顺分别于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2日向法院起诉,辉县市法院受理后,迅速向被告送达相关诉讼文书。

    三原告诉称,2013年5月份,三原告经人介绍,在卫辉市给被告林某打工(盖民房)。工程结束后,被告林某分别给三原告出具了工资欠条,称年底结清原告王合工资1050元,王林工资1590元和王顺工资1853元。但三原告经多次催要,林某至今分文未付。

    辉县市法院送达文书后,多次协调原被告进行沟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2014年12月12日,辉县市法院对这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后,法官结合法理与情理做了大量的工作,该三起案件的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林某于当天及时履行工资款。

    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工作环境恶劣,工作安全得不到保障,同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严重。辉县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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