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和中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相继召开后,辉县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七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
一是突出组织动员,提高思想认识。该院成立以院长王珏同志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的整改落实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全院干警动员会议,层层进行动员,将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提高到省法院和新乡中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准狠韧”的劲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突出调查摸底,做到排查到位。该院利用10天时间集中排查违法违纪现索,采取个人自查上报与纪检监察部门排查结合的方式,建立干警违法违纪线索台帐,按时上报市中院监察室,经纪检监察部门确认后形成统一台帐,并统一编号。
三是突出查办案件,充实加强查案力量。调整充实纪检监察人员,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加强查案力度,组建两个办案小组,每组3人,深挖细查近三年涉及法院干警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台帐销号一起。
四是突出建章立制,严明工作纪律。建立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认真落实新乡市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十不准”规定;实行廉政风险点防控预警和违法违纪线索统一管理制度,对发现、受理的违法违纪线索要层级上报,与中院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受理的线索合并,实行日报告制度,定期统一汇总,统一报告院党组;实行违法违纪信息及时上报制度,法院正式人员及临时人员有被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被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含本院主动查处的),在24小时以内上报中院监察室。
五是突出责任倒查,严查腐败问题。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担任组长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查方案,通过对2012年以来发回重审、重大改判、国家赔偿、领导机关交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及当事人长期上访等六类案件进行逐案排查,对排查出的案件由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查,对发现的判决不公、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责任倒查,严肃查处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六是突出工作重点,搞好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当利益和“六难三案”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治理案件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久审不决、裁判不公、上诉案件移送周期长、执行案件规定程序不能如期进行等问题;不间断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线索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收到的举报线索,院长、纪检组长亲自批办,坚决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吃拿卡要”和“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典型案件。
七是突出新型合议庭和司法公开,强化监督制约。全面推广新型合议庭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对造成冤假错案的责任人员实行终身问责;加大人民陪审团、人民观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和观摩力度,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推广网络司法拍卖,将司法权运行的全过程置于案件当事人及广大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