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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第八合议庭巡回审判赡养纠纷

  发布时间:2014-07-25 17:17:18



    7月25日,民事审判第八合议庭在胡桥办事处裴闸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

    原告是一位80岁的老人王某,他有四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之前老人的四个儿子轮流照顾老人,后来老人的大儿子去世 ,经过家人协商,大儿媳与其余三个儿子均摊医疗费,不再承担照顾老人的义务。后因为老人的小儿子不愿承担照顾老人的义务,老人无奈将长媳、三个儿子告上法庭,后依法追加原告的两个女儿为被告。因本案当事人多,原告身体不便,且涉及的是与百姓密切相关的纠纷,故法官们经过考虑将庭审搬到了百姓的家门口,以求尽最大努力解决纠纷。

    审判现场,旁听群众达200余人,将庭审现场围了个水泄不通。法官注重讲解有关赡养的法律法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情理、法理多角度全方位的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真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村民们也都说:“法院的这种审判方式好,既教育了当事人,也教育了我们。”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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