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辉县市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副庭长冯芳同志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人民法庭先进个人”。
冯芳,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孟庄法庭、高庄法庭、赵固法庭、城关法庭工作22年。她刻苦钻研、揣摩,琢磨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民事调解方法,她所承办的案件80%以调解结案。2006年担任城关法庭副庭长以来,她审结案件均在100件以上,2013年结案157件,名列全院第一。
坚持依法调解,认真深入地钻研法律,熟悉乡俗民约,努力将法律和现实生活有机的结合起来,将抽象的法律条款化为百姓能懂易接受的家常话,化为群众司空见惯、耳熟能详的俗理,摆事实、讲道理、断是非、理长短,不搞以势压人、以权压人的调解,也不搞农村家族式的“和稀泥”式的调解。坚持真情调解,将矛盾双方的夫妻情、近邻情、人与人之间的情生动形象、感人至深地讲出来外,让当事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法官是在诚心诚意地为他们解决矛盾,通过爱心诠释将强势的司法化为爱心的玉帛,从而彻底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付强林诉屈淑叶离婚一案,双方已结婚20多年,原告曾三次到法院起诉离婚,都被判决不准离婚,第四次起诉后由冯芳承办,她用了两个下午的时间,分别仔细聆听了双方对各自感情历程的诉说,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彻底破裂,决心下大力气给双方做调解和好工作。这期间冯芳得了严重的颈椎病,头晕、恶心,十分痛苦,但她强忍病痛两次主持双方亲友参加的调解和好工作,每次都持续到午后两点,双方当事人终于被感动了,签署了和好笔录。
冯芳于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评为辉县市三八红旗手,2008年被评为新乡市调解能手。连续多年获我院办案能手、调解能手,2014年3月光荣当选为新乡市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