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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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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省考进面名单已公布!先恭喜报考辉县人民法院成功进面的各位快来查看人员名单!根据《河南省2025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报考新乡市职位面试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参加面试确认的人员根据各职位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任意一科缺考、作弊或者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均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名单见附件1。二 面试确认的时间和方式本次面试确认采取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为:(一)上传材料请参加面试确认考生,于2025年4月11日上午8:00至4月13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2025年全省统考新乡面试确认入口(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hn_xx25msqr/index.html#/index)”,根据报考信息和职位资格条件,按照平台流程填写信息并上传证件、证明等有关材料后,点击提交进行资格审查。4月13日下午18:00以后,平台将不再接受初次提交的面试确认申请。(二)资格审查本次面试确认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负责。2025年4月11日上午8:00至4月14日下午18:00期间,各招录单位会及时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请考生随时关注、查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即为取得面试资格,且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会及时向考生注明缺少的内容和理由并退回,考生需按要求补充提交;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会及时向考生注明理由。如有情况,请工作时间电话咨询0373-3696606、3696938。(三)补充材料提交材料不全的考生,可于2025年4月14日下午18: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材料重新提交,超时将无法修改完善提交。(四)打印《面试通知单》通过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务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8:00至4月2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本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A4纸),超时平台将自动关闭。三 面试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和要求考生进入平台后,须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笔试准考证;(3)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4)《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5)在职人员另须上传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3。如果报名时有工作,但现无工作的,需提供离职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4;(6)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另须上传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大学生村干部需由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相关证明,原省直管县(市)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原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另须上传相应的入伍通知书、退伍证;(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另须上传其职业资格证书;(8)招考职位对政治面貌(证明模板见附件5)、职业资格等有要求的,另须上传相关证书、证明、成绩通知单、合同等材料;(9)对于专业目录中未有具体对应的,另须上传学习培养单位盖章的记载有所学专业课程内容的《学习成绩表》;(10)对于辅修或第二学位所学专业,除上传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辅修专业证书或第二学位证书外,另须上传学习培养单位盖章的记载有辅修或第二学位所学专业课程内容的《学习成绩表》。另,对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另须上传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注明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目前就读院校、学历层次、学制、所学专业、学习方式、就读年级、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四 注意事项(一)笔试合格分数划定情况:1. 市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2. 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3.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公安专业科目成绩不低于45分。(二)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须按要求如实上传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凡提供虚假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三)面试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的,按主动放弃处理。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确认递补公告将于4月15日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以免影响递补。(四)通过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时登录本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A4纸)。面试前,要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见附件6)和《面试通知单》,并按要求参加面试。(五)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六)面试结束后,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情况,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体能测评)人选。(七)本次考录各环节相关信息和事项,均通过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发布,一般不会采取其他方式或通过其他渠道联系入围考生,请入围考生随时关注、查看,避免错过重要信息和事项。因未随时关注、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入围考生采取输入网址的方式登录,尽量不使用搜索引擎查找网站,更不要点击未经证实的链接,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权益受损。(八)面试结束后随即组织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公示和录用等工作,请入围考生随时关注、查看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做好有关准备。咨询电话:0373—3696606、3696938,工作时间提供咨询服务。(九)其他未尽事宜,以《河南省2025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河南省2025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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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辉县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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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省考,辉县市人民法院招录3名公务员。2025年1月7日9:00至1月13日17:00期间,考生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报名流程 - 报名时间- 2025年1月7日9:00至1月13日17:00期间,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 报名确认 -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25年1月17日9:00至1月21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直接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本次考试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报考者缴费前可自行选择1个考点城市。 - 打印准考证 - 已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报考者,于2025年3月10日9:00至3月16日9: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 考试时间 - 2025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5年3月15日下午14:00-16:30,申论。应试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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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提高接访实效,请来访群众根据反映问题所属的业务条线选择对应接访时间来访。2.接访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3.接访地点:辉县市人民法院信访接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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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打造信息化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辉县市人民法院正式启用线下“智能云柜”,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材料自助存取服务,有效提高诉讼材料流转的时效性和安全性。告别传统的当面提交诉讼材料,“智能云柜”作为一种灵活高效的诉讼材料收转系统,当事人可以随时将诉讼材料放入柜中,选择收件法官,云柜与短信平台对接,即时发送短信通知收件法官材料存放信息,提示及时取件,双方均可灵活安排时间存取材料,消除了材料交接的时间限制。同时,云柜周围布置有24小时实时监控,对寄放于云柜内的诉讼材料进行电子监管,确保诉讼材料流转全程留痕、安全可查。“智能云柜”的启用打通了当事人和法官之间的材料流转渠道,切实解决了法院材料收转过程中存在的交接不畅、难以追溯等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群众诉累。下一步,辉县法院将积极探索信息化技术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推进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提升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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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辉县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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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职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辉县市人民法院作出如下承诺:1.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秉持依法、负责、关怀、耐心、奉献的原则,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2.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惩处。3.认真审理好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原则,结合青少年的身心特点,积极探索适合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审理新办法,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4.对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婚姻家事案件,应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指导当事人冷静面对家庭矛盾和亲子关系等问题,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在避免冲突加剧的同时,把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降到最低。5.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及青少年心理疏导工作。为“问题”少年及其家长提供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针对“养而不教”或监护人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情况,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督促监护人正确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职责。6.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在履职办案中注重发现案件背后存在的监管漏洞问题,及时向学校、公安机关、妇联等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和标本兼治。7.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从法庭“走出去”与将青少年“请进来”相结合,通过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教育青少年学法用法,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行为。8、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保持热线畅通,倾听青少年的心声并如实记录,耐心化解青少年矛盾与心结,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联系方式:0373-6291282监督电话:0373-625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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